《暂行办法》解读:如何加强中医诊所的事中事后监管? 2017年11月1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就“为什么要制定《暂行办法》、中医诊所的诊疗范围、举办备案中医诊所的条件、备案程序、中医诊所的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如何与原来的中医诊所管理相衔接”等热点话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如何加强中医诊所的事中事后监管? 本办法明确了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履行中医诊所备案后监督管理职责,体现了中医诊所备案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 一是规定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自中医诊所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备案的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核查。这要求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进工作,主动上门提供服务。核查主要目的是核实诊所的地址、布局、诊疗范围、执业人员及设备等的真实性以及与备案事项是否一致。 二是规定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履行对中医诊所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检查主要是对诊所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诊所管理等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必要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是规定了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中医诊所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制度,以促进中医诊所规范行医,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四是明确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为诊所负责人提供统一的学习途径和交流平台,促进诊所负责人提升依法执业、感染防控和传染病防治的能力。 |
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颈肩腰腿痛网 ( 京ICP备05068258号-28 [北京两全其美科技公司版权所有] )
GMT+8, 2024-10-13 05:33 , Processed in 0.108658 second(s), 20 queries .